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
(一)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。
(二)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責任。
(三)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。
(四)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。
(五)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。
(六)立即深入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。
(七)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。
(八)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掛靠資質行為。
(九)切實加強派遣勞工派遣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。
(十)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。
(十一)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。
(十二)要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。
(十三)重賞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。
(十四)嚴肅查處瞞報、謊報、遲報、漏報事故的行為。
(十五)統籌做好經濟發展、疫情防控、安全生產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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